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汉源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川1823民初456号

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维成。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如月,系四川蜀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男,生于1989年2月15日,汉族,住***。

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7日立案。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4-20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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