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 河北宇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冀0403民初3163号 原告: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张建浩,系公司董事长。 被告:河北宇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住***。 原告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宇辰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7月19日立案。原告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河北三环太阳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马少华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书记员王涛 |
裁判日期 | 2019-07-19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