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米脂县银河东路营业所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陕西米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卓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鄂尔多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红旗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开发区支行 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2020)陕0827执恢67号案件的执行。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向本院提出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申请恢复执行期间自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