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 温州建设集团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保险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7300元,由上诉人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10-10 |
| 发布日期 | 2020-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