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行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慈溪市阳明餐饮有限公司 赣州铭豪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行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9)京73行初8104号行政判决; 二、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评字[2019]第92625号《关于第29541243号“阳明花园”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就赣州铭豪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针对第29541243号“阳明花园”商标所提驳回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各一百元,均由赣州铭豪花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均已交纳)。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