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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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恒保险公估有限责任公司 河北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 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广平县供电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广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损失2970000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它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0800元,由被告国网河北省电力公司广平县供电分公司负担13000元,由被告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负担13000元,原告河北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负担348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8-09-25 |
发布日期 | 2019-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