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海口家新骏豪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第一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安徽省肥东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9]东劳人仲案字第195号仲裁调解书的本次执行程序。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如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再次提出执行申请,再次申请不受执行期限的限制。申请执行人申请或人民法院恢复执行的应当重新立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5-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