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5-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榆林市宏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法院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

二、……。

(以上分项写明判决结果)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没有给付金钱义务的,不写)。

案件受理费4059.12元,由……负担(写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负担金额)。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

裁判日期 2020-5-25
发布日期 2020-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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