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咸阳益垣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兴庆医药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咸阳益垣堂大药房有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向原告支付113460.65元,并自2019年4月9日起按照日万分之五支付未付款项的违约金至实际支付之日。 诉讼费2638元,公告费560原告已预交,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