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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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贵州龙里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法院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在40609217.45元限额内,查封贵州龙里大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贵州省龙里县xx街道xx路口的住宅及商业用房、冠山街道xx路的住宅及商业用房(详见附件查封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裁判日期 | 2019-10-11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