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智童启德(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睿童乐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京0115民初26860号

原告:***,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硬件工程师,住***。

被告:北京睿童乐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李在祥,职务不详。

被告:智童启德(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任重,职务不详。

原告***与被告北京睿童乐享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被告智童启德(北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后,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和公告函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未在指定期间内办理公告。

本案按***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2-25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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