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金茂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北京京东尚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和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房屋租金二千一百六十元、卫生费及管理费五百五十元、押金三千六百元、中介费二千四百元、违约金一千八百元,以上共计一万零五百一十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被告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4元,由被告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已预交,被告北京小家联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2-1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