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电投工程研究检测评定中心有限公司
北京普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北京普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赔偿装修、家具损失30000元,租金损失132600元;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赔偿装修、家具损失60000元,租金损失265200元;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324元,由***负担2605元,由北京普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2573元、***负担5146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2-25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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