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北京匠心置业有限公司 太仓新宝谊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告太仓新宝谊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匠心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500万元,或查封、扣押上述被告价值相当的财产(具体见执行通知书)。 以上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150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