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5-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仓分行
北京匠心置业有限公司
太仓新宝谊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太仓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太仓新宝谊钢管制造有限公司、北京匠心置业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500万元,或查封、扣押上述被告价值相当的财产(具体见执行通知书)。

以上财产保全措施保全金额1500万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6
发布日期 202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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