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赔偿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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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山东凯诺置业有限公司 山东莱州华鲁蓄电池有限公司 烟台天润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
| 类型 | 行政赔偿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责令被告莱州市人民政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原告山东莱州华鲁蓄电池有限公司关停后的补偿事宜采取补救措施。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鲁晓辉 人民陪审员 迟荣庚 人民陪审员 史丽娜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 记 员 闫彩玲 |
| 裁判日期 | - |
| 发布日期 | 2020-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