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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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欧芙兰家居有限公司 当涂县华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当涂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当涂县华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马鞍山欧芙兰家居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及车辆的查封。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 |
裁判日期 | 2020-05-11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