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允正建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被告***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河北允正建筑有限公司款108500元。 如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00元,保全费1320元,共计4720元,由原告负担1416元,被告负担3304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4-0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