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贵州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贵州花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明支行 贵州宇和宏成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 法院 | 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贵州宇和宏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欠款2,000,000元; 二、被告贵州宇和宏成贸易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贵州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期还款利息(利息分别以每期还款届满之日起,以欠款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24%的标准,分段计算至还清之日止); 三、被告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被告贵州宇和宏成贸易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四、驳回原告贵州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6,800元及保全费5,000元、保全保险费5,000元,由被告贵州宇和宏成贸易有限公司、被告贵州翰墨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2-27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