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4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东日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泽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限额冻结被申请人湖南东日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74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3390元,由申请人湖南泽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1-07
发布日期 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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