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湖南东日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湖南泽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限额冻结被申请人湖南东日装配式建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574000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财产。 冻结存款期限为一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三年,对其他财产的保全期限为两年。 申请保全人需要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或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30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或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案件申请费3390元,由申请人湖南泽祥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预交。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