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 重庆大江工业集团兴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渝0113民初1801号 原告: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蒋学东,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金鹏光,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马辉,江西景之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重庆大江工业集团兴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孟尧瑛,董事长。 原告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被告重庆大江工业集团兴辰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5日立案。原告江西太阳升汽车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娄婷 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源 |
| 裁判日期 | 2020-03-30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