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调解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昌洪玺置业有限公司 江西百环传媒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调解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0)赣0121民初1790号 原告:江西百环传媒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5MA37YFXD1E. 法定代表人:郭晓飞,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南昌洪玺置业有限公司,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MA37PB46X3。 法定代表人:熊清水,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该公司员工。 本院于2020年5月14日立案受理了原告江西百环传媒有限公司诉被告南昌洪玺置业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南昌洪玺置业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西百环传媒有限公司广告发布费130000元,同意于2020年6月7日之前一次性还清; 二、原告江西百环传媒有限公司同意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12元,减半收取1806元,原告江西百环传媒有限公司同意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起生效。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审判员 邓小强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 法官助理杨慧 书记员熊文丽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