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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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万郡山米业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62元,应予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7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