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 巴州正阳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巴州正阳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2600元、邮寄送达费32.40元,均由原告巴州正阳石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