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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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西成凯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 | 文水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山西成凯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支付运输款218049元及从起诉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的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285元,由被告山西成凯机车车辆配件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4-27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