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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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同诚绿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 |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保险理赔款123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支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元,由被告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02-26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