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损害责任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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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多维顺润滑技术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 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溪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 惠州市威盛工业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博罗龙溪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龙溪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申请人深圳市多维顺润滑技术有限公司的担保人宁静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观澜支行62×××77账户存款(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1,000.00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惠州市威盛工业有限公司在深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0xxx0账户存款(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1,000.00元)的轮候冻结。 三、解除对被申请人惠州市威盛工业有限公司在广东博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溪支行80×××79账户存款(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1,000.00元)的轮候冻结。 四、解除对被申请人惠州市威盛工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博罗龙溪支行44×××48账户(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1,000.00元)的轮候冻结。 五、解除对被申请人惠州市威盛工业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博罗龙溪支行20×××14账户存款(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1,000.00元)的轮候冻结。 六、解除对被申请人惠州市威盛工业有限公司在广州银行惠州分行营业部816xxx12账户存款(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1,000.00元)的轮候冻结。 七、解除对被申请人惠州市威盛工业有限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33×××74账户存款(冻结额度为人民币41,000.00元)的轮候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1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