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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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镇江传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镇江新区大港万家花卉超市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镇江传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镇江新区大港万家花卉超市植物租金20800元(11880元+9000元)及利息损失(其中11880元自2017年11月6日起、9000元自2018年4月30日起,均至2019年8月19日止,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予以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2080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予以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22元,减半收取161元,由被告镇江传奇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应负担的诉讼费由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直接支付给原告)。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4-28 |
| 发布日期 | 2020-0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