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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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准许对位于辽宁省锦州市义州镇振兴街瑞和华庭X号楼5单元501号房屋执行。 案件受理费6208.75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08-26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