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纠纷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预售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黔0113民初1825号

原告:***,男,****年**月*日生,汉族,住***。

原告:***,女,****年*月**日生,汉族,住***。

被告: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钱伟华。

原告***、***诉被告绿地集团(贵阳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8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裁判日期 2020-5-18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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