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0-06-02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浙江蓝卡活性炭有限公司
卡尔冈炭素(天津)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不正当竞争纠纷
法院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浙02执26号

申请执行人:卡尔冈炭素(天津)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JamesAndrewCoccagno(詹姆斯·安德鲁·可卡葛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知斌、沈凯石,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浙江蓝卡活性炭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吴志远,执行董事。

关于申请执行人卡尔冈炭素(天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浙江蓝卡活性炭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20年1月19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向本院提出:本案执行标的按扣划到位金额186277.24元计算并承诺放弃其余部分,故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二日

裁判日期 -
发布日期 2020-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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