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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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位于合肥市瑶海区××市场××鞋城××号房屋(权证字号:房地权瑶字第××号),查封期限为三年。 被执行人***、***负责保管查封的财产,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可以使用被查封财产,但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查封财产损失的,应自行承担责任。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设定权利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七日前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4-1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