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3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金藏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藏馨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或冻结被申请人山东金藏煌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并对全部被申请人的银行存款或其他等价值财产进行保全,保全金额为10691870.71元。

保全费5000元,由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9-10-22
发布日期 2019-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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