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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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志远客运有限公司 承德辛尚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 法院 | 隆化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德中心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37598.64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686元,减半收取计843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4-7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