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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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市万州川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西晋建集团四建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 |
法院 | 平陆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许原告撤回对被告***、***、平陆县泰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山西晋建集团四建股份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中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0-5-25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