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款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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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白马仙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吕梁市井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清徐县瑞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款纠纷 |
法院 | 清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申请人一清徐县瑞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与申请人二井建娃、申请人三孙欢珍、申请人四吕梁市井龙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五山西白马仙洞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经清徐县东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10-24 |
发布日期 | 20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