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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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东湖区丰源钢管租赁站 抚州市华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名下坐落于抚州市上顿渡公园西路东侧建设东路北侧豪鼎才苑第6栋505室房产的查封;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抚州市华强劳务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20×××97账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