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德盈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 无锡市第五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六安东方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693元,由安徽华景建设有限公司、深圳市德盈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第五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12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