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烟台中嘉矿业有限公司 山东章鉴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261941元,由福建高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2-25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