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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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 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本金70000元及利息(利息和违约金分别按自2019年5月22日起按本金10000元、自2019年7月1日起按本金60000元,按双方约定的月利率18‰计息,违约金按照20%计算,但是总数额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计算至偿还完毕之日止)。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500元,减半收取17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4-20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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