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示催告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 郑州华意客车有限公司 江苏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公示催告 |
| 法院 | 河南省荥阳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宣告申请人江苏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票号为3***2,金额为10万元,出票人为河南少林客车股份有限公司,收款人为郑州华意客车有限公司,付款人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的票据无效。 二、自本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江苏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有权向支付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荥阳支行请求支付。 受理费100元,由申请人江苏省燃料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19-4-26 |
| 发布日期 | 2020-05-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