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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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常州濠利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高丽娟、陆波银行存款1120000元,或查封、冻结相应价值的财产。 申请人应当在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财产保全。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0-4-22 |
发布日期 | 20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