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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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徐州捷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江苏律创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 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徐州点润广告有限公司 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江苏省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9)苏0391民初2496号民事判决; 二、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徐州点润广告有限公司广告费334325元及利息(以334325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三、驳回徐州点润广告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6280元、保全费2520元,合计8800元,由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二审案件受理费6280元,由徐州宝尊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5-15 |
| 发布日期 | 2020-0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