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2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济南中通吉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营业部
鱼台佳元物流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被申请人房从校驾驶的,登记在被申请人鱼台佳元物流有限公司名下的车牌号为鲁HXXX**号机动车一辆。保全金额3万元,期限二年。

案件申请费320元,由申请人济南中通吉物流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裁判日期 2018-12-11
发布日期 201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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