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温州东方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温州通方对外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城东支行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立即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温州东方轻工实业有限公司、***、***、温州通方对外贸易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人民币1060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扣留、提取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二、查封、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江苏省吴江市汾湖镇临沪东路1222号(江南岸佳园)藕园36幢的房地产(房产证号:吴房权证汾湖字第××号;土地证号:吴国用(2011)第07049058-36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