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6-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澧县第三人民医院
昆明速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云南皇氏来思尔乳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法院 湖南省澧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昆明速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3日内返还***货款5501.6元,支付赔偿金5501.6元,合计11003.2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4元,减半收取计37元,由昆明速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12-19
发布日期 20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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