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安徽新时尚建设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华夏易能投资(浙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长兴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执行人华夏易能投资(浙江)有限公司在(2020)浙0522执130号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限内履行指定的义务。 二、拒不履行的,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华夏易能投资(浙江)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496439.45元,或扣留、提取其同等数额的收入,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20-01-08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