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合肥迅达电器有限公司 山西东方恒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安徽省肥东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山西东方恒略精密铸造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50000元或保全被申请人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二、查封申请人合肥迅达电器有限公司所有的用于担保的皖A×××**小型普通客车一辆,查封期限两年。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19-11-13 | 
| 发布日期 | 2019-12-2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