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它类型纠纷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郑州豫粤龙化工产品有限公司 河南博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其它类型纠纷 |
| 法院 | 河南省鹿邑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河南博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金融机构的存款284270.8元,或者查封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权益,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20-4-24 |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