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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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河北亨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抵押权纠纷 |
法院 | 涉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河北省涉县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冀0426民初975号 原告:河北亨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住址:涉县涉城镇开元大街西侧。 法定代表人:李文毅,任公司董事长。 被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址:涉县涉城镇龙山街550号。 法定代表人:郝现杰,公司董事长。 原告河北亨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北涉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5月25日立案。原告河北亨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五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本案按原告河北亨大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
裁判日期 | 2020-5-31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