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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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河北志宁亿博科技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法院 | 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河北志宁亿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借款150000元及利息(按照月利率1.5%,自2019年7月10日计算至本金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420元,减半收取1710元,由被告***、河北志宁亿博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26 |
发布日期 | 2020-06-01 |